第二十七章·章尾小記
太史公《史記》有記載:“軒轅氏北逐葷粥,合符釜山,而邑于涿鹿之阿?!笨赡苁俏墨I中可見的最早關于符牌使用的概念。文字中所述的釜山合符,應就是將信物合在一起比對,用于辨認身份之用,和后世對令符的理解基本相近。
而最早的符牌的形制,有見提及《周禮》說到“牙璋”一物,如古之令信虎符,以起軍旅,作調(diào)兵遣將之用。只是另有說是一種禮器,真假判斷,交與讀者,只是這種物件的形式似乎不好合一比較,個人也沒見過一對牙璋進行比對的案列。
而先秦開始盛行起來的虎符一物,倒是更被世人熟知。作為帝王予以臣下兵權,以指揮軍隊的信物,多以虎形見世、分左右一對,可以相合。臨征戰(zhàn)時,持符校驗吻合,方能出動軍隊。
唐朝由于避先祖名諱,名義上去掉了許多和“虎”相關的事物,因此虎符的形式更換,變成魚符、龜符或其他形式,依舊沿用作為朝廷頒發(fā)的符信,多以木、銅造形,刻書其上。陸龜蒙《送董少卿游茅山》就有云:“將隨羽節(jié)朝珠闕,曾佩魚符管赤城。”除了統(tǒng)兵,傳信,亦是身份象征,就連宗教中亦多有令牌出現(xiàn)。當然出現(xiàn)在作品中的樣式更多是創(chuàng)作需求,個人想象,也請理性對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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