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《紅樓夢》開篇有詩云:“滿紙荒唐言,一把辛酸淚,都云作者癡,誰解其中味”。多少年來,我一直有種愿望,有種沖動,要寫一本書,它可以寄托我的感情。我自己把它內(nèi)定為“自傳體小說”。稱之為自傳,因它有我的影子,我的思想,我的心路歷程;稱之為小說,因為我不想完全拘泥于現(xiàn)實,而要超越現(xiàn)實,甚至要夾雜一點浪漫主義成分。《林海雪原》作者曲波說得好:“許多人問我,少劍波是不是寫的就是我自己,我說不是,他有我的影子,但卻要高出我自己,我是把它作為一優(yōu)秀指戰(zhàn)員來寫的?!彼裕乙惨f,書中主人公有我的影子,卻是另一個活生生的人。大凡寫自傳的人都是一些優(yōu)秀人物,我卻要寫一個平凡人的“自傳”。以殘疾人事例為原型的書很多,我寫這本書的目的當(dāng)然絕不會只是停留在寫殘疾人自強(qiáng)、自立或是呼吁社會關(guān)心他們這一層面上。我試圖要寫出這個社會各種各樣錯綜復(fù)雜的社會關(guān)系,人與人之間的關(guān)系,以及一些人對人生的態(tài)度、看法。尤其要刻畫一個活生生的與從不同的另一個典型--平凡而有另類。如果我寫出來的東西能給人一點感慨,一點沉思,一點嘆息,一點感悟,那么,我也就心滿意足了。
我自己把該書內(nèi)定為“自傳體小說”,是為了便于寫作時對全局的駕馭,但卻希望讀者只是把它作為小說,這樣才能給讀者一個更廣闊的想象空間。當(dāng)我寫完這本書,如果感覺自己像是生了一場病,那么我會感覺快意和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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